@海兰珠阿婶:

小红书上一个很有意思的帖子

一堆在美华人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

除了老生常谈的内容

如为维持生活、要打好几份工,工作时间超长等等

第五个图最后一个回复很有意思

她说:赚时薪的老板才不会让你有那么多over time pay,到时间就会让你回去了

这不禁让我想起许多年前在抖音上的一个经典话术:在美国是没有加班的,都是8小时工作制,老板都有暖暖的人情味,到了点就会催你下班

他们以此来吹捧美国制度的优越性

然而,事实上,这又是玩了一手信息差

早在1863年,马克思就在其著作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所以,作为资本家的美国老板自然不会心善到不让你加班超过八小时

究其原因,是要付给员工1.5倍的加班费

而一名员工1.5倍加班费,放到企业层面来看就是很大一笔钱,换作谁面对高昂的用工成本也会想方设法去节约

所以,当老板不愿意支付这笔钱时,不少老板就会在员工每周做满40小时后就催促员工下班回家

说不定老板还会露出一个甜甜地微笑,让你享受属于你的夜晚

这里面就有很多套路值得给大伙分享

比如说经常有人讲:我这周在某某超市只上了30个小时班

很多国人羡慕不已,说看美国生活多轻松

然而这在圣诞节大采购来临前的那周,不少超市排班的,为的是让员工在大采购最繁忙来临时那周上满50小时,且不用支付加班费。

而且,这在法律上也是被允许的

那么你说,我上周只上了30小时班,钱不够花啊,我想加加班,多赚点行不行?

现实的情况是,老板担心给你加班费,导致用工成本上涨,很多公司是不给批的。

这也就导致这周上班工时少,许多员工被迫去找兼职来弥补这周少赚的钱。

也就是我们常见一人下班打两三份工的情况

然而这还是好的

最恶心的是搞off-the-clock work的那帮老板

就是先让你把下班卡打了,然后接着让你干活。非但不付你加班费,连工资都不给你,这种也是存在的

2013年时有一个Perry v. City of New York 的案件

纽约市消防局 (FDNY) 下属的急救 (“EMS”) 员工 —— 包括 EMT 和 Paramedic

这伙人把纽约市政府告了

原因是班后 (post-shift)”做收尾工作 (清理、记录、归还器材等),这些时间 雇主不计入工时、没支付任何工资/加班费 (overtime pay)

诉讼的时间成本也相当高

2013年起诉的,2019年10月24日才有的陪审团判决

这种情况还不是孤例

我搜了一下,在美国各个州都有类似的情况。没算1.5倍加班费,少付工资诉讼真心不少

同时,如果是非法移民

很多人更是担心自己的身份遭老板举报被驱逐

所以不少人干脆对八小时工作提都不敢提

只能一天十二三个小时,忍气吞声地被老板压榨

再补充一点,我刚想到的内容

大家可能会问,那么工作完不成怎么办

老板也有招

大量雇佣兼职,兼职工没有全职工的福利,属于召之即来,用完即弃,支付时薪即可

很多美国打工人的结果是在这做全职工,下班后到别的地做兼职工

给各位老板都省下了一笔加班费

对这事,大家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