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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任雪松
4月底,多名滑雪消费者向界面新闻记者反映,自己通过票务公司购买的江苏太仓阿尔卑斯雪世界等场馆的雪票无法正常兑付。这些雪票以价格较高的年卡、季卡及多次卡为主。尽管涉及雪场不同,但票源大多集中流向两家主要票务代理商。
对此,两家主要票务代理商回应称,其合作上游为某雪场在职销售,目前已被警方控制,并于事发当日已被雪场辞退,多批订单暂时无法出票。
界面新闻记者从多方了解到,上述销售人员为戈某辉,任职于江苏太仓阿尔卑斯雪世界。两家主要票务公司均表示,将承担相应责任,并逐步清偿款项。
界面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太仓阿尔卑斯,苏州热雪奇迹、湖州龙之梦、上海耀雪等多家室内滑雪场也被牵涉其中。

在太仓阿尔卑斯度假区开店的邓雷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其此前为滑雪教练代订的17张年卡中,仅4张已开卡,而自4月起,剩下的13张均无法启用。
3月2日,阿尔卑斯雪世界推出年卡续费优惠活动。受访者小Q向界面新闻提供的资料显示,此次官方优惠方案中,年卡原价为22988元,活动期间(3月1日至3月31日)特惠价18888元。老年卡客户可在此基础上再减免1000元,即17888元。
而票务代理公司却能再便宜500元,即提供17388元的年卡价格,并强调优惠仅至3月27日。3月27日,老年卡用户小Q基于长期以来的信任,向对方支付17388元购入年卡,“打交道近一年了,经常找她订票没出过事”。
4月起,票务公司的线上销售群出现异常。
受访者向界面新闻记者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4月4日清明假期首日,一名通过票代购买年卡的消费者前往阿尔卑斯雪世界滑雪,在雪场门口等待时却发现年卡无法激活。直至4月20日,问题仍未解决。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4月内,少数消费者成功兑付了雪卡,但更多的消费者,支付了高额的票价却迟迟未能兑现。
直到4月25日的那个周末,所有人都知道情况不好了,一个消费者从未听过的名字开始浮现——“戈某辉”。票代在群里发布其合作上游戈某辉被抓,导致大量雪卡无法正常激活的信息,并明确告知消费者:“你们的卡已经确定100%开不了了。”
“我们以前都不知道戈某辉这个人,出事之后我们才知道这个人。”消费者芳芳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大家之前只认识这两个主要票务代理公司,不知道他们向销售个人购票,并以为其有官方合作渠道。
界面新闻了解到,此次涉事的两家主要票务代理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江浙沪大部分雪场,这也导致不止太仓阿尔卑斯,还牵涉各地多家雪场,如苏州热雪奇迹、湖州龙之梦、上海耀雪。
根据受访者向界面新闻提供的一份资料,已有150名消费者登记信息,涉事金额已超130万。
出事前夜,戈某辉曾现身。
小Q告诉界面新闻记者,4月21号那一天晚上6点,有消费者直接赶往太仓阿尔卑斯雪世界,不接受票代补偿全天票的做法,要求立即开卡。多位消费者证实,票务公司B给出的联系人就是戈某辉。
一名知情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4月24日,与其对接的销售人员在服务群内称已离职。销售管理部的领导也在此后离职。
戈某辉失联的时间就在这个节点前。界面新闻记者致电票务代理公司A,其表示,最后一次能正常联系到戈某辉是在4月22日。随后,对方通过中间人传话称,近期“不方便出票”,建议票代先自行消化一段时间的订单压力。票代公司因此自行垫付维持了两天运营,但很快察觉异常;在持续追问后,才得知戈某辉已被有关部门控制。
戈某辉此次被控制并非直接因本次雪票事件,而是涉及其与一家北京旅行社的纠纷。目前,相关票务代理公司正整理证据,拟以涉嫌诈骗对其提起诉讼。
票务代理公司向界面新闻记者反映,戈某辉擅长包装自己,其曾多次表示自己与多个雪场管理层有联系,并出示相关聊天记录作为佐证。但事发后,相关聊天记录被证实为伪造。此外,戈某辉在日常沟通中亦会同步“内部优惠政策”, 进一步增强其可信度。
票代公司表示,在行业认知中,销售人员拥有跨雪场资源并不罕见,加之此前大部分订单能够正常出票使用,即便个别订单未兑现,也多被以“延期使用”等理由延后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风险暴露。票务代理公司A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其尚有约500万元门票未完成兑付。
合作关系方面,票代公司A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其自去年10月与戈某辉正式合作。主要原因在于对方能够提供部分官方渠道未覆盖的票种资源,且价格具备竞争力。另一家票务代理公司B则表示,其在去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戈某辉,并于当年七八月开始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票务代理公司均向戈某辉个人账户直接打款。其中一家票代公司解释称,在与一家雪场合作中,亦存在向销售个人付款、再由其代为完成系统充值的惯例;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在类似操作模式下,这家雪场并未出现类似风险事件。
从操作逻辑看,一名OTA行业资深人士分析称,雪场通常会根据销售业绩给予不同折扣空间,个别销售人员可能通过价差获取额外收益。票代公司A也表示,戈某辉曾要求其提前预付下半年票款,以换取更低价格。票代公司从雪场处了解到,戈某辉过往业绩表现较为突出。
另有消费者向界面新闻记者称,据知情人士的说法,雪场内部的销售激励机制使得个别销售人员可获得低于渠道结算价的成本空间。个别销售为冲业绩将部分利润以返利形式让渡给渠道;但随着公司政策调整,返利空间收紧,既有承诺难以兑现,进而形成资金缺口,最终演变为集中兑付风险。
上述行业人士指出,此类“价差操作”是否构成问题,关键在于是否突破公司定价与结算底线。太仓阿尔卑斯雪世界方面则对消费者表示,戈某辉被辞退系近期接到的内部通知;按照公司规定,员工连续3日失联将自动终止劳动关系。界面新闻记者从接近该雪场的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公司已就相关情况报警。
此外,此次事件亦波及其他雪场。有湖州龙之梦的消费者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事发后其从雪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早在去年便已注意到票务代理公司A的部分票务存在异常,但由于相关订单在系统核销时仍按原价入账、表现为“进账正常”,因此未进一步追查。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林佳杰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在本案中,涉事销售人员为首要责任人,可能同时面临刑事与民事责任。
在刑事层面,林佳杰指出,可能涉嫌的罪名仍需结合资金流向及主观故意由警方进一步查明:若其仅利用职务便利,以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本属于雪场运营公司的票款,则涉嫌职务侵占罪;若在明知自己无出票权限的情况下,仍虚构权限或资格诱骗票务公司垫资,则涉嫌合同诈骗罪;若其利用票务公司为通道,核心目的是骗取普通消费者的财产,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只有在定性为“诈骗普通消费者”的情况下,消费者才能作为被害人参与到刑事程序中,以期获得赃款的退赔。
民事责任方面,雪场运营公司可基于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请求该销售返还或赔偿被侵占的款项。票务公司可基于违约或侵权责任,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普通消费者与该销售之间没有直接合同关系,受限于民法上的“合同相对性”原则,消费者难以直接请求该销售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至于票务公司,林佳杰对界面新闻表示,尽管其在一定程度上亦属“受害方”,但仍无法免除对消费者的法律义务。由于票务公司与普通消费者之间存在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票务公司收款后无法交付有效雪票,构成了根本违约。因此,票务中介必须对消费者承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即承担全额退款责任,或者通过其他正规渠道购买相应的雪票以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之后再就该替代交易产生的差额损失,另行向涉案销售追偿。
至于雪场运营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林佳杰认为需区分具体情形。对于“未开卡”的消费者,雪场运营公司原则上不承担法律责任。从目前情况看,票务公司与该销售大概率是私人账户之间的交易。既然未走公账,也未经过雪场运营公司的确认,票务公司和消费者难以主张该销售与雪场运营公司之间构成职务代理关系,因此难以直接向雪场运营公司主张权利。
林佳杰律师也针对消费者维权给出建议与提示。他对界面新闻表示,消费者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最好能立刻固定相关证据,因为维权的前提是完整的证据链。
林佳杰建议,未开卡的消费者,可以直接找合同相对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货退款。如果对方是依法注册的票务公司,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十分明确;但若对方是个人,则需要通过法院调查令来调取微信账号背后的自然人主体信息。
除了司法救济,消费者仍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文旅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举报票务公司和雪场运营公司的违规或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