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江苏省乒乓球运动协会发布通报称:7月27日下午,在2026年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七期)江苏省选拔赛14岁组半决赛比赛中,运动员曹彦灏在比赛失利后,挥拳击打对手,扰乱赛场正常竞赛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该行为违背了体育精神,损害了青少年乒乓球运动员队伍良好形象。
江苏省乒乓球运动协会依据相关纪律条例,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对曹彦灏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二、取消曹彦灏在2026年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七期)江苏省选拔赛参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
三、给予曹彦灏省内乒乓球赛事禁赛1年的处罚,禁赛期限自2026年7月28日起至2027年7月27日止。禁赛期内,不得报名参加由江苏省乒乓球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各级各类乒乓球赛事。
通报全文如下: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林涛